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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关于受理2010年度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 
关于受理2010年度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
[ 转贴自:本站原创    更新时间:2010-4-14 ]

 

各有关单位:

为加强我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,保护农业环境与资源,推进宝安都市农业建设,现就2010年度农业专项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项目要求

按照我区都市农业建设的总体要求,申报的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必须是以生产加工优质蔬菜、水果、水产品,培育高档花卉,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为主要内容的项目,各单位要重点选择有特色、有较好基础、有较大规模、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申报。通过项目建设,更好地发挥其示范、带动、辐射作用,提高农产品竞争力,促进宝安都市农业发展。

二、申报材料(一式三份)

(一)新建项目。

1.申请报告(请示);

2.可行性报告(项目可行性报告必须包括项目背景、建设内容、目标任务、实施计划、完成时间、投资规模、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及资金来源);

3.《深圳市宝安区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》;

4.2010年宝安区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》;

5.2009年度单位审计报告(验原件,交复印件)

6.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验原件,交复印件);

7.土地使用或租赁证明(验原件,交复印件)等有关资料。

(二)续建项目。

1.申请报告(请示);

2.项目建设进展报告;

3.《深圳市宝安区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》;

4.2010年宝安区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》;

5.《宝安区农林专项资金项目检查表》(请2010年及以前已申请该项目资金,且我局已经安排农业专项资金的单位填报此表);

6.2009年度单位审计报告(验原件,交复印件);

7.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验原件,交复印件);

8.土地使用或租赁证明(验原件,交复印件)等有关资料;

9.与我局签订的《农业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》(交复印件)。

(三)注意事项。

以上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,一式三份,并提交电子文档(请将材料发送至nyxmvip.baoan.gov.cn)。项目申报表格请到宝安农业信息网下载,网址http://www.baagri.gov.cn所提供材料要齐全、真实、有效,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企业,一经查实,取消农业专项资金申报资格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()街道所属单位、社区和民营企业按申报项目所在地向街道农林水务科()报送申报材料。各街道农林水务科()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,在填写意见、盖章、按行业分类汇总后,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区农林渔业局办公室(两份)相关业务科室(一份)

()各街道农林水务科(办)、区属农业企业及本局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,按项目行业分类直接报送区农林渔业局办公室(两份)、相关业务科室(一份)

四、项目申报时间

414-4月30,逾期不再受理。

五、项目材料报送地址

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67室。

联系人:龙莹洁,电话:29996908

彭志远,电话:29996896

 

 

 

附件:1.深圳市宝安区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

 2.2010年宝安区第二期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

 

 

 

二○一○年四月十三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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